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圖文創作
不清白,我負責!
在新視線雜誌刊登的mini cooper文案,每期都有不一樣的主題,這次的"犯罪"(我自己取的)系列-「干擾他人視線,我負主要形式責任」、「我承認,我的車頂並不清白」。可惜,第二個文案還是得明示揭露"車頂",相比之下前者"我負主要形式責任",很高明。
派瑞吾的第三人稱
perry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留言列表